申报进口初级形状已塑化聚氯乙烯不符“三个统一” 经检测为固废 | |
发表时间:2019-07-12 阅读次数:471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 | |
七月初,厦门海关将一批重达66吨的“进口初级形状已塑化聚氯乙烯”送至技术中心鉴定,最后经结果检测,该类货物属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。
此前,泉州某公司申报一批进口“初级形状已塑化聚氯乙烯”,数量达66000千克。厦门海关下达布控指令。查验关员在实施查验时发现,此批货物为编织袋包装,外观无任何标识,颗粒形状不均匀,不符合“三统一”的筛查标准。初步判断该批货物存在固废走私嫌疑,该关当即决定取样送检。最终,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,该批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,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较大。目前,该批货物已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。 |
|